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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管理制度

区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17-1-4 10:12:2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管理制度区供销合作社为搞好全区的农资供应,杜绝假劣农资,让农民用上放心的农资产品,配合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禁止限用性农药在果树、蔬菜区经营,采用农资配送、直供到种植户的模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政策制定。第二条区农资配送中心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投资设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第三条本企业的宗旨是:发展市场经济,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好农资商品流通,为三农提供服务。第四条本企业是独立企业法人,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化肥、农药、代售种子、农机具、农膜。经营方式: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第六条本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第七条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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