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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违法建筑整顿方案

城区违法建筑整顿方案

时间:2014-10-12 22:30: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规范建设用地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发生,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森林法》、《水利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市城市规划区内(只限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以下统称各区〉所辖街道辖区及镇驻地)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整治,为此,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整治重点(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集体土地、林地、河道和海域以及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二)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但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未按照相关许可证核准内容进行建设的在建工程和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四)其他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批准、审批手续或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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