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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个敬老日活动的意见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个敬老日活动的意见

时间:2006-11-29 13:19:2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个敬老日活动的意见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今年10月11日(农历九·九重阳节)是省第十八个敬老日,也是我镇合并以来的第一个敬老日,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对广大老年人和老龄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对今年“敬老日”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宣传。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曾为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各级组织的关心帮助。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做好老龄工作是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实践的具体体现,也是体现制度优越性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对此,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节日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国家颁布实施的关于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尊老、敬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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