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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规程

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规程

时间:2014-7-6 13:27:2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县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规范农村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行为,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我县新型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隆尧县司法局关于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是在各级、鼓励下,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通过与村民[下称村委会]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委会法律顾问,为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制度。第三条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既是各级、的要求,也是法律服务人员的一种社会责任。第四条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第五条农村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应当在村务公开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执业机构、联系电话、服务监督电话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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