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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发展协会章程

生态农业发展协会章程

时间:2007-6-16 8:17:2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生态农业发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本文所称生态农业是指分布在我镇范围内的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养殖小区等形成良性循环的各型农业及其所属企业。第二条生态农业发展协会是由镇人民业务主管审核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由镇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及与此工作有关的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国家、市、区扶持政策,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企业在对外交往、交流合作中的整体地位,促进全镇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从而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本协会是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进行服务管理的参谋和助手,是新形势下加速职能转变,搞好为农服务工作的补充。其主要职能是:联络、协调、指导、咨询、服务。力争成为信息传递、政策研究、经营指导、人员培训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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