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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机关作风建设管理制度

水务局机关作风建设管理制度

时间:2016-4-12 8:34: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项事务的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办公环境,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本办法处理;有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二章相关规定第四条严格实施作风问责。不折不扣执行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全局干部职工凡触及政令不畅、纪律不严、工作不实、为政不廉等5种问责和免职情形的,一律予以按程序实施问责。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停职检查。凡被上级查处的,干部一律免职,职工一律待岗。第五条规范工作管理制度(一)规范请假批报程序。局领导、干部职工全部纳入出勤管理对象。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和请假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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