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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机作业环境要求标准

压力机作业环境要求标准

时间:2009-5-5 18:48:1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一般要求工厂应为操作者创造和提供在生理和心理上的良好作业环境,即车间的温度、通风、照度和噪声应符合现代劳动卫生要求。二、光照度1.车间工作空间应有良好的光照度,一般工作面不应低于50l。2.采用天然光照明时,不允许太阳光直接照射工作空间。3.采用人工照明时,不得干扰光电保护装置,并应防止产生频闪效应。除安全灯和指示灯外,不应采用有色光源照明。4.在室内照度不足的情况下,应采用局部照明:(1)局部照明光源的色调,应与整体光源相一致。(2)局部照明的均匀度:工作点最大为1:5,工作地最大为1:3,工作地是指工作位置及其周围的场地,泛指车间地面。(3)局部照明的亮度对比:冲压件(冲模工作面)与压力机底部的比为3:1,压力机与周围环境的比为10:1,灯光与周围环境的比为20:1。5.与采光和照明无关的发光体(如电弧焊、气焊光及燃烧火焰等)不得直接或经反射进入压力机操作者的视野。6.需要在压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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