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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离任交接工作办法

市领导离任交接工作办法

时间:2014-7-6 12:17:2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领导离任交接工作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对的监督和管理,明确任期责任,确保工作持续、有序和顺利开展,根据《监督条例》和《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是指市级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派出机构的;市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市属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市(区)委、县级市(区)长。第三条在调任、转任、免职、辞职及其他原因离任之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离任交接手续。第四条离任交接的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力求全面完整。交接的内容主要有:(一)管理责任事项交接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2.事关全局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等;3.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4.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以及等情况;5.重大历史遗留问题6.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工作事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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