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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政协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规定

关于加强县政协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规定

时间:2007-12-18 9:29:0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加强县政协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规定政协机关的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协整体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政协工作环境的优化和创新,关系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关系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了切实加强县政协机关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创新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一、团结各界1、干部和非干部之间要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要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平等待人。要竭尽全力,整体推进工作。2、机关要重视一般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反映,经常谈心、沟通思想,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上级要支持下级的工作,下级要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3、政协机关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及会议,要以普通的身份按时参加活动、过。在支部生活中,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积极开展,交流思想,消除隔阂,提高认识,密切联系,加强团结。4、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发扬民主、维护团结的思想意识,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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