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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时间:2014-10-12 22:39: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切实加强城镇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范围对县城区及各乡镇驻地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具体包括:(一)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二)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三)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现象,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五)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二、排查内容(一)排查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状况。排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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