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
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汇报(2004年5月18日)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平原县教育局对各位领导前来平原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平原县总面积1047平方公里,共辖乡镇11个,总人口44.7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8.74万人。2003年全县地方
财政总收入14592万元。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国办
学校140处,其中县直学校9处,农村中
小学131处,在职公办
教师4999人,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3825人,在校生56656人,其中高中6596人,初中24056人,小学25094人。1986年我县实现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997年通过的“两基”验收。近年来,县委、和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积极落实“在领导下,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调整支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