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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大奖赛复赛规则

歌手大奖赛复赛规则

时间:2007-4-30 7:52:3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比赛将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10分制现场打分、核分、公示板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二、参加复赛的选手,原则上不准演唱初赛曲目,如演唱初赛曲目,将在总分上减去0.1分。三、进入复赛的选手如选唱原创歌曲,总分上加0.2分,并将原创词曲作品复印10份于复赛前一天上交大赛组委会,不交不加分。四、少儿组复赛分a、b两组进行,10周岁以下为a组、11周岁-15周岁为b组,取参赛证时必须带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五、进入复赛的歌手以抽签的形式排列参赛顺序。参赛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入场,并把伴奏带交到收带处,换好服装,在后台等候上场。如选手迟到,按自动弃权处理。六、复赛选手演唱曲目,以选手抽签时上报曲目为准,不准在比赛前更换曲目。七、伴奏带必须消掉原声,如出现未消原声或质量问题责任自负。八、在台上演唱的选手,不准带有自我炒作性的语言,如有此类事情发生,扣选手总分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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