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4年泸溪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014年泸溪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时间:2014-7-6 9:25: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乡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领导重视(12分)1、重视信访工作(2分)。将信访工作列入、全面工作一起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的记2分,查工作记录,没有记录不计分。2、目标管理落实(2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目标,措施得力的计2分,没有记录不计分。3、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2分)。每逢赶集日安排、乡镇长接访的记2分,没有记录不计分。4、领导包案制度落实(4分)。对信访突出问题和上访老户落实包案责任、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员,有台账及相关资料,息诉息访率在50%以上的记4分,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未息诉息访的,每件扣0.5分。5、工作经费落实(2分)。每年信访工作经费5000元以上的记2分,否则不计分。(二)信访工作机构建设(5分)全面推行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5分)。乡镇建立群众工作站,明确有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兼)人员、有固定的接待场所的3分,村(社区)建立群众工作组记2分,其中...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