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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新形势下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07-8-15 13:11: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新形势下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镇发展女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女党员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有组织的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注重在青年妇女中发展女党员,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妇女党员少,作用不突出的问题;注重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发展女党员,特别是在卫生、教育行业中发展女党员,着力解决妇女党员人数少,后备力量不足,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保证女党员数量逐年增长。各党支部年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发展总数的比例要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年百分点以上。二、组织领导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副书记成员:党委秘书政府秘书三、工作重点(一)认真做好在农村发展女党员工作。针对我镇农村女党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偏低、党员队伍断层等现状,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三级联创”、“三培双带”和农村“阳光工程”等活动载体,采取集中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传授实用技术、提高创业致富能力的方式,做好农村女党员的发展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在妇女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要从优秀的村组干部,返镇大中专毕业生,科技示范户、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后备队伍。从优化农村党员结构出发,对条件成熟的要及早发展,不断提高女党员的比例。(二)认真做好在教育支部发展女党员的工作。在发展女党员工作中,教育支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仅要在干部中发展女党员,更要扩大工作面,注重从近几年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做好选人、培养、发展的工作。通过走访了解、组织谈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教育支部妇女党员的比例,不断改善妇女党员队伍结构,逐步解决教育支部发展女党员难的问题。(三)认真做好发展少数民族女党员工作。各支部要把发展少数民族女党员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并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少数民族妇女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围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目标,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女党员,特别是在民族地区要做好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摒弃旧的世俗观念和偏见,排除一些地方宗族、宗教势力对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影响。(四)认真做好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女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注重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发展女党员,特别要从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技术能手中发展女党员。要将思想素质好、贡献突出、群众认可的女同志纳入发展视野;制定培养计划,指定联系人,做好教育工作。要从大力支持她们的工作入手,努力形成鼓励和支持人才干事业的社会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为党员队伍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四、具体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发民女党员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妇女干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各支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在落实各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基础上,健全目标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二)注重教育培养,提高整体素质。各支部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式,加强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力度。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章、党内的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能力锻炼。通过组织交任务、压担子的方式,为妇女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创造实践锻炼的机会,使她们增强面对急难险重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处事能力。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方法,整体提高她们的素质。(三)坚持发展程序,保证发展质量。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要严格采取“二制、三早、五不发展”的工作原则,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对于优秀女干部的发展要做到“早引导、早培养、早发展”。对于不符合发展条件的,坚决做到“五不发展”,既没有培养的不发展、没有培训的不发展、考察有问题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的不发展、不按程序的不发展。(四)夯实工作基础,壮大后备队伍。各支部在做好发展女党员的过程中要按照1:3的比例加强妇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通过大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培植和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妇女建功立业的愿望和入党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主动靠近党组织。妇联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将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将思想素质过硬、工作业绩突出的妇女引荐给党组织。通过不断拓宽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渠道,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妇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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