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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13-7-29 23:11:2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2005年11月23日在市十二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上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文林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民一庭是中院的主要业务庭室,负责依法审理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房地产案件及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第一、二审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案件。此次能够接受人大的工作评议,民一庭的全体同志感到无比高兴。评议我们的工作情况,这既是监督,更是一种信任。从九月十四日至九月二十五日,我们对本庭二00二年至今年九月份间审结的全部发回重审案件、全部改判案件以及随机抽取的50件维持结案、50件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工作紧紧围绕人大的评议方案展开,得到了人大评议组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二00二年以来工作的基本情况(一)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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