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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时间:2014-7-6 16:25: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物业管理人)乙方:(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丙方:(业主或合法使用人)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2000]3号)、《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都市人民令[2002]第9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装饰装修申报登记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30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第二条:装饰装修期限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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