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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保密工作办法

司法局保密工作办法

时间:2014-10-12 21:54: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其他保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研究分析保密工作形势,提出保密工作要求,解决保密工作问题,并切实履行《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十项保密守则”,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及本局保密工作制度。第三条局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司法所负责人和保密员为成员。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领导局机关的保密工作。第四条新进入局机关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保密知识教育,学习后才能上岗。局各科室和公证处、法律援助处、律师事务所的领导要配合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抓好保密教育,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局保密工作制度。第五条上级机关、有关单位寄送和开会带回的秘密级以上的文件或资料由保密员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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