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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南部地区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

关于促进南部地区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

时间:2007-11-2 22:35: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县委、《关于促进南部地区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为促进南部地区农民增加收入,从我局的职能出发,提出如下意见。一、南部地区范围兴城镇的原南观和夹河地区、新庄子乡、东莲花院乡、新集镇、尹庄乡、罗家屯镇。二、优惠政策(一)制定鼓励促进南部地区农民劳务输出的奖励政策。凡是带动农民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及时传递用工信息组织农民有序输出的,不论单位和个人均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鼓励。1、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0人以上,不足20人的奖励100元;组织30人,不足50人的奖励500元;组织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奖励800元;达到100人的奖励1000元;超过100人按每增加100人奖励1000元的比例递增。年内组织培训达到500人以上的,除享受上述物质奖励外,报请县委、批准命名促进农民增收先进集体或个人。2、组织南部地区农民到赵各庄矿、林西矿、马家沟矿务工的,每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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