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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时间:2007-2-2 11:23: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聘用方:法律服务所(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司法局(2002)56号证文件精神,经司法局审核批准,现甲方正式聘用乙方为本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一、聘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约。二、工作内容:乙方到甲方单位后,协助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①应聘担任公民、法人及其组织的法律顾问;②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法律事务;③主持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④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开展见证业务;⑤协助开展法制宣传等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工资待遇和工作时间乙方实行效益工资,多劳多得,具体按办案服务收费的50%提取工资。工作时间执行镇的作息时间。四、工作纪律乙方要认遵守《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认真做到以下几点:1、实行统一收案审批制度,不得私自收案。乙方只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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