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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委关于评选文明单位的通知

文明委关于评选文明单位的通知

时间:2009-4-25 14:48: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申报评选县第七届文明单位的通知为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我县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努力实现争创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的目标,根据省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展第七届县级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群机关、(不含村镇)、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以及省市驻颍企事业单位、部队独立单位、原省、市、县级文明单位均有资格参与此次申报评选。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做到:近三年来在三个文明建设方面都做出了突出成绩,达到《阜阳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规定的“六个好”标准(即组织领导好、生产经营或工作业绩好、行业风气好、创建效果好、思想文化建设好、综合治理好),并在当地和本部门的创建工作中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三、申报程序:1、根据省、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规定,文明单位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不搞终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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