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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实施“富民攻坚工程”财政税收扶贫持政策意见

泰顺县实施“富民攻坚工程”财政税收扶贫持政策意见

时间:2008-3-30 10:00: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市“139富民攻坚计划”要求和县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财政税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乡镇财政扶持政策按照《泰顺县乡镇财政增收奖励办法》,将全县乡镇合理分类,核定基数,对乡镇地方财政收入超过当年基数增长的部分按类型比例给予奖励,以激发乡镇培植财源,实现财政收入增收的积极性。地方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万元作为该专项奖励资金。二、招商引资扶持政策1.从外来企业投资年度起,应纳企业所得税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头三年可免征。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客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应纳企业所得税头两年免征,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2.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前景好且年纳税额在30万元上(含国税部分)的外来投资企业,均可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享受技改贴息支持,年贴息率为5,贴息期为一年,高新技术项目贴息期为两年。3.工业企业上缴的其它地方税收(包括国税地方分成部分),从投产年度起,头三年由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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