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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区人大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14-7-2 8:16:2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人大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在区的实施情况如何?从我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可见一斑,为此,笔者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一、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一)刑事案件。我区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为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按照《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均适用缓刑三是开庭审理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其指定辩护人四是通知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五是一律不公开开庭审理六是对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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