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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05-12-2 23:22: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政秘〔2002〕53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按照河政办〔2004〕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决定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开展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1、成立“河东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李 超 区副区长副组长:李 琨 区政办副主任尹 伟 区环保局局长成 员:蒿海艇 区经委纪检组长李永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秦 辉 区技术监督分局副局长顾涌泉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武亚东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武春付 向阳街道办事处马秀洲 河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大明 新华街道办事处姚红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姚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重视烟尘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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