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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4-5 8:20: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健全社会关爱服务体系的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按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95号)要求,定于2015年6月17日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的原则,确保通过本次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清晰地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总量、分布以及当前的生活、监护、教育、健康等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二、主要内容(一)排查对象。全面排查018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即父母双方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生活的未成年人。在汇总相关数据时,按照05周岁、615周岁、1618周岁3个年龄阶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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