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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

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

时间:2008-5-22 9:42:4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四川及周边省市受到影响,环境空气自动站、环境水质自动站、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供水供电设施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为了防止因地震造成的次生污染问题,确保灾区环境安全,我部紧急制定了《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一是受灾省市抓紧开展抗灾自救及应急监测,其他省、市、自治区也要根据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应急监测工作;二是请受灾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做好灾情评估工作,及时将环境监测系统受损情况及急需的支持要求报我部。必要时,我部将统一调配环境应急监测力量,支援灾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附件: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二○○八年五月十三日附件: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四川、甘肃、陕西、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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