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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销售合同(三)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三)

时间:2013-7-28 3:48: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合同编号:甲方:地址:传真:乙方:地址:传真: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定义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货到付款;按月结算,即每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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