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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计划生育家庭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办法

市计划生育家庭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办法

时间:2010-2-24 8:38: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各镇人民,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各部门:现将《计划生育家庭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市计划生育家庭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办法第一条为有效解决计划生育家庭人员老有所养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94号)、《市委、市人民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09〕7号)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政〔2009〕5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政策内生育两个女孩且一方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计生双女父母,年满40周岁,符合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参保条件且参保缴费的我市居民(以下简称计划生育家庭人员),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计划生育家庭人员参保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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