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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时间:2007-12-22 10:47: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混合销售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同时涉及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税法对这种经营行为的征纳税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其经营决策时若能做出一些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获得节税收益。一混合销售的相关税务规定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做出的,二者间有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是针对同一纳税行为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合并定价的,二者不可分开核算。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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