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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时间:2008-6-10 10:45:3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1条所有原料入厂及成品出厂都必须经过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得进行。第2条被检样品采用唯一性编号。每批样品需经质量检查。实行平行双份自检;批次在10个以上的样品,实行不同检验人员同时上岗检测,按照10%-15%的比例,编制密码内检样品和标准样品检查。第3条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准确无误地处理数据。对标准中没有规定检验方法的产品,应通过化验室主任(或质量负责人)选用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的检验方法。第4条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清洁、整齐,不得涂改,测试数据的精度及误差均按标准规定执行。第5条平行双份检验结果,密码检查和标样检验结果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应为初检不合格,初检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复检。第6条检测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应立即中断测试,等排除故障或干扰后,重新检测。第7条检验结果的原始记录先由检验人员相互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填写报告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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