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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基础工作中的四个不应“改”的总结

审计基础工作中的四个不应“改”的总结

时间:2008-3-30 10:08:5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审计基础工作也应严格规范,尤其对下面的四项工作不可随意改动。第一,审计实施方案不能随意“改”。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它由审计组根据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编制,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在审计时,审计组必须按照方案实施审计,不能随意更改实施方案。如果出于下列原因,需要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的,必须向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调整理由,报部门负责人、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或原制定机关批准后才能更改、实施:一是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原因认为需要对原审计工作方案进行调整。二是审计中发现原方案中有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内容,如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不适应等。第二,收集的审计证据不能随意“改”。审计人员采取文字记录、摘录、复印等方式取得的非原始资料证据,应当由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审计组要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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