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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会议精神心得体会:完善司法问责

学习会议精神心得体会:完善司法问责

时间:2014-11-25 7:17:5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学习全体会议精神心得体会:完善司法问责”科学合理地进行司法问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是符合司法规律的做法,也是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必须理顺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体制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司法系统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起到了追究个别司法人员责任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也存在没有有效实施的情况。实际上,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对司法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亦大大扩展,远远超出了错案责任范围。因此,适应客观形势需要,应积极探索构建新型司法问责制度,以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和权威。所谓司法问责,是指由特定机关对导致冤假错案或者司法领域某些严重事件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失职行为进行调查和追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的一项法律活动。司法问责具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问责事由的严重性。即应予问责的事由达到比较严重的程度,引起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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