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规划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规划

时间:2009-2-7 13:48:5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规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精神,积极组织实施《县精神文明建设纲要》,进一步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根据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规划如下:一、意义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县级机关事务的工作单位,是县委和县府开展正常工作的后勤保障部门。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是我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是树立机关公仆形象,努力构建“廉洁、勤政、务实、创新、高效、优质“的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和谐机关的有效载体。这对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干部职工服务有着重要的意义。二、内容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要以创建“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当好人民满意公...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