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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规范

病历规范

时间:2007-9-22 14:38: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病历文书规范书写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笔及墨水的选择(1)蓝黑水或炭素墨水(2)红墨水2.准确及时3.清楚、整洁,严禁涂改、刮除、粘贴4.言语流畅、术语规范、文字简练、用词恰当、内涵丰富、标点正确。5.上级医师有审查、修改、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注明日期及签名,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辩。6.抢救急危患者,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7.对有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进行的医疗活动(1)应当由本人签字(2)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法定代理人签字(3)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签字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4)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a:不宜告知患者的情况下,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签字,及时记录。b:患者无近亲属或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同意书住院病历1.一般项目,强调(1)籍贯:省(市)至县,外籍需写明国籍(2)职业:应写具体从事的工种或工作(3)病史叙述者:不能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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