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自查报告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自查报告

时间:2016-11-29 9:03:4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自查报告自治区民工委:根据自治区民族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民工委办发〔2016〕15号),现将我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市是一座多民族聚居城市,现有28个民族,世居民族有汉族、壮族、瑶和京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48.21%,是人口较少民族京族唯一的聚居地。自治区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奋斗目标后,我市高度重视,把之作为重大任务和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总体实施方案(20122016)》(桂发〔2012〕20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实施方案》于2012年印发实施,2015年12月,市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依...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