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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银行金融许可证自查报告

邮政银行金融许可证自查报告

时间:2016-9-1 8:23:1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邮政银行金融许可证自查报告根据银监分局《银监分局办公室转发山东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年下半年金融许可证检查情况的通报》银监烟办发12号文件的要求,及《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行金融许可证的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金融许可证的公示《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金融许可证应当在机构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经自查,我行金融许可证出于安全性的考虑,现悬挂于柜台内的墙壁上,因我行现金区面积不大,墙壁距离窗口约4.5米,客户在窗口外能够清楚地看到金融许可证。二、业务范围和主要负责人的公示《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要求将业务范围逐一列出,并按上级部门的任命文件公示主要负责人。经自查,我行在联动门门的墙壁上已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此处为开放区域,客户能够靠近查看。三、发生变更事项后及时换领金融许可证我行在2011年4月28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期间机构名称、营业地址、金融机构编码、邮政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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