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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工程工作通知

村镇建设工程工作通知

时间:2015-4-29 8:46: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依法按程序审批村镇建设工程(一)农民住宅建设1、建制镇规划区内农民住宅的建设:(1)建房户向村两委提出申请;(2)村两委及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3)需要申请用地的,按韩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审查同意后,由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资源管理韩店分局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用地手续;不需要申请用地或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后,由镇统一报县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办理完规划、用地等手续后,须向县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签发《村镇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申请、审批表》;(5)建房户与有资质的施工队到镇建设主管部门签订《村镇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6)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村镇建设施工许可证》并派人现场定点、放线后,施工队方可开工。2、村庄规划区内农民住宅建设:(1)建房户向村两委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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