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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安保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10-9-19 14:39: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护卫人员前期处罚管理规定1、不按规定着装、配带警具、通讯工具,精神面貌差,发现一次罚款20元。2、遇事处理简单粗暴、无理由和住户引起纠纷,发现一次罚款100元。3、警惕性不高、打磕睡,发现一次罚款20元。4、不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发现一次罚款10元。5、服务态度不好引起住户或其他人员投诉,出现此类情况视情节作违纪待岗处理。6、进入住户家看电视或做与工作无相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50元。7、应急事件找不到人(不假外出),出现此类情况作违纪待岗处理。8、接到住户投诉后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发现一次罚款50元。9、白班查岗时找不着人,脱岗,发现一次罚款20元;夜班查岗时找不着人,脱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10、岗亭值班人员(白班)不得随意离开,凡离开岗亭20分钟以上者,视为脱岗。夜间岗亭值班人员应交替巡逻,并随时与岗亭内值班员保持联系,否则按脱岗处理。11、无故拖延和不按时完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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