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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工作的建议

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工作的建议

时间:2015-8-6 7:25:5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工作的建议目前,区计划生育工作执行的是2014年5月30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其中规定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可以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相较与目前正在实施的其他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此项奖励费明显较低,为此,针对这项政策的实际存在意义进行了调研,主要情况如下:一、目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用过低造成的问题(一)起不到鼓励计划生育的作用。山东省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自1979年4月开始实施每人每月2.5元的父母奖励费,1996年10月后调整为每人每月5元的父母奖励费。在上世纪80年代老百姓的生活条件比较低,相对于当时的职工家庭月收入和物价水平来说,每月5元的保健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笔不少的奖励,确实给生活带来了改善,因而,有很多家庭在这一利益导向政策的引导下主动实行了计划生育,在一定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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