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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

时间:2007-12-28 14:25: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a政发〔2007〕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是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发挥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使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一)创建目标。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功能齐全,就业服务网络信息畅通,社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率达到96,登记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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