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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组织保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组织保障

时间:2014-7-13 6:22:2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自治区建立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编办、综治办、地税局、工商局、妇联、残联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要事项,则随时召开,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各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发展义务教育的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义务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贯彻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教育基本制度,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门要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司法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做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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