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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国家与民主之间的内在联系演讲范文

论法治国家与民主之间的内在联系演讲范文

时间:2013-7-26 23:03:4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在学术活动中,我们常常把法与政治相提并论,而同时我们又习惯于认为,法,法治国家和民主是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即法理学(jurisprudenz)研究法,政治学研究民主,而且,前者(法理学)从规范的角度,后者(政治学)从经验的角度,来研究法治国家。即使法学家一边研究法和法治国家,一边又研究民主法治国家中的意志构成,社会科学家(法律社会学家)研究法和法治国家,政治学家研究民主进程,科学分工也不会因此而停止。法治国家和民主在我们看来属于完全不同的对象。这样认为是有根据的。由于任何一种政治统治总是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所以,在政治权力尚未受到法治国家规束的地方,也存在着法律秩序。而在统治尚未民主化的地方,也存在着法治国家。简言之,没有法治国家的制度,可以有法律秩序存在;没有按照民主程序制定的宪法,也可以有法治国家存在。为了从不同学科对这两个对象进行研究,我们提出了一些经验依据,但这决不意味着,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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