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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医学院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郧阳医学院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09-5-27 14:09:0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总则仪器、设备、药品等物资材料是学校各科室保证教学和科研的物质条件。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对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及科研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管好用好仪器、设备,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二、仪器、设备的保管1、各部门管理、使用的仪器、设备一律按需要实行分类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有权统一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2、部门管理、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正式帐簿及使用卡,并做到帐、物、卡相符。3、对所有仪器、设备应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震、防燥、防锈、防腐蚀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止损坏和丢失,杜绝事故发生。4、实验员或保管员应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定期盘点、定期检查和统计上报。三、仪器、设备的操作及使用1、仪器、设备的操作者,必须首先熟悉其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操作,没掌握或不熟悉机器性能者,不准开机。2、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基本操作方法及特点。掌握一定的维护、保养知识。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贵重、精密仪器指定专人操作和使用。3、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实验室技术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4、定期检查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严防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发生失火、爆炸、触电等现象。严防损坏仪器设备的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发生。5、实验室、研究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随便拆改。确需拆改时,必须事先报经资产装备管理处批准。6、大型、精密、贵重仪器除有专人管理外,应制定专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日记),不得虚报假登。7、没有充分理由,连续一年未开机使用的仪器或三年内断断续续开机实际使用不到一年者,管理职能部门有权将该仪器调拨给其它需要单位。8、使用电子仪器时,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仪器要求一致、电压是否稳定,必要时应安装长稳压器。在确定电源相符并稳定的情况下方可开机。操作时应注意按规定要求校正、定标,待稳定后方可使用。9、各部门使用的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本部门内人员确因院内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单独或集体外借时,必须由主要使用者提前写出外借理由、归还期限,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限期借用。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律拒绝外借。四、维护、报废1、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承担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简单仪器设备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重大故障的检修。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故障因条件限制在院内不能能维修时,送专业厂家维修。2、仪器、设备确需报废时,应由技术人员作出鉴定,按分级管理办理审批手续,并及时注销账卡。五、赔偿对仪器设备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丢失、报废者,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意破坏或严重失职者,除加倍赔偿外,还应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可参照郧阳医学院设备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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