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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教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时间:2014-7-6 12:32:5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确保完成区委、区下达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根据区委、区《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全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二、完善各项制度1.婚姻登记制度:倡导教职工实行晚婚晚育,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及时申领一孩服务证,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办理结婚证、一孩服务证必须报学校备案,确保新婚办证率、持证生育率达100%,并纳入学校计生管理,不得漏报。育龄女编外人员也要进行登记,如遇信息变化的,要及时更新,便于日常管理。2.计生工作报告制度。各校必须及时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的婚姻、生育等动态信息,每季度组织育龄女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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