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情况汇报

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情况汇报

时间:2007-8-20 9:31:3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近年来,为了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并有意识地选择领导成员、机关干部、村支部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