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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普法对象和工作措施

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普法对象和工作措施

时间:2014-7-13 6:08:2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普法对象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普法宣传教育重在实效,切忌形式主义。(二)工作措施 1.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核机制。各级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建立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守法用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2.建立教育行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加大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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