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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民营经济 建设和谐社会

发展民营经济 建设和谐社会

时间:2006-11-29 19:30: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发展民营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向和全社会发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动员令。构建和谐社会,首要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展是和谐的基础所在。县委、立足实际情况,提出了“林牧富民、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的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着力培育和壮大水电、冶金、化工、建材四大支柱产业,促进民族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在贯彻落实《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如何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新的贡献,是摆在县委、面前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对全县民营企业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找出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针对情况提出了的意见建议。一、民营企业发展势头较好目前,共有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20户,其中:有电力企业5户,冶金企业5户(含林河集团冶金公司),化工企业4户(含林河集团磷化公司)、建材企业3户、食品企业2户、采矿企业2户。产品涉及发电,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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