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5日起全省
法院开展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
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我市法院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积极实施,取得了良好的和社会效果,孙华同志在这次活动中成绩突出。全省法院在2010年5月15日8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该活动办公室设在民一庭,负责具体工作,孙华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该组织成立后,孙华同志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及时组织制定了《全市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
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详细建立了相关案件台账。我市法院在孙华通知的精心组织下,开展了各项工作。认真向省高院活动办报送相关的各类材料,报送及时报送量大,多次受到省高院的表扬.濮阳中院在各中院(省院各业务部门)信息报送量排序中处于前三位,信息专刊采搞量排在全省第五名。在六一儿童节前,结合省院要求开展的千名法官进校园活动,与市教育局沟通协商,决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