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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专结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群专结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时间:2007-1-6 14:53:2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实行专门机关工作与相结合,是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和突出特色。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何正确理解和进一步实施专群结合方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摆在各级政法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必须创新专群结合方针在新时期的社会治安工作中,专群结合的“专”,是指政法机关必须加强打击和预防犯罪的专门工作。包括:一是政法机关要尽职尽责。二是政法机关要善于把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及政法机关要创造一个广大群众支持政法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专群结合的“群”,是指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政法机关之外的各种社会组织,必须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包括:一是坚持走。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我们治安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二是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级,特别是基层的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发动。三是要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只有全社会人人参与治安防范,才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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