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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实施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实施办法

时间:2008-8-7 23:16: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按照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关于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许发[2007]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实际,现就2008年在中心深入开展“环境创优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富民强市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批制度改革,不断改进便民服务,继续推进效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2008年,全市行批事项继续压减10左右,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各办事窗口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按期办结率100。二、工作任务1、压减行批事项。从2008年2月开始,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关于压减行批事项的要求,对市、县两级现保留的行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在现有基础上再精减10左右,进一步推进行批项目、审批程序“瘦身”。市本级于8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于10月底前完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清理精减后行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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