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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4-7-6 14:45:0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第十七条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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